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者:资产公司发布时间:2023-04-12浏览次数:140


我司拟通过简易询价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合作开展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价。具体询价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GDCDZCGSXJ2023001

二、项目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服务项目

三、需求清单及要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产品描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服务

供应商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一站式服务,包含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安装、调试、运营等服务,包含地面平整、车棚、摄像头以及消防设施等。

3

合同期5

2.其他技术(或服务)要求

2.1供应商资格条件:

2.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内容要求及技术需求:

序号

功能(指标)说明

备注

1

一期在南校区第三饭堂侧、第30栋学生宿舍侧、北校区北3栋侧安装3套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每套充电桩配置约20个充电端口(具体数量须与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协商确定),设备占地面积不超过15m*2m。后期增加充电桩数量和安装地点由双方根据实际另行商定。

2

供应商负责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运营工作,并负责承担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营所有费用。

3

合同期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标准不超过以下标准:收费标准0.5/小时,由供应商负责收取。供应商承担充电站所产生的电费,电费标准按1/度计算,供应商按学校每月抄表的电量数据生成的电费支付给学校。如政府电力部门对所提供给学校的基础电费标准调整,则本项目用电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据此供应商应与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协商对收费标准做相应的调整。

4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供应商的充电桩由供应商自行处置, 其他固定设施归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

5

供应商提供的充电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充电车或附属设施的损毁,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

供应商负责对充电桩及配套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每月至少安排维护人员到场巡查两次。

7

供应商负责对充电桩的故障进行维修。对于各类故障供应商应派维修人员48小时内进行维修,如三次修复后仍无法使用,则供应商应进行更换。

8

因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不过关、维护不及时引发责任事故,从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9

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供应商须完成校区内充电站全部施工。供应商负责安装设备和设备相关的所有材料。

四、报价文件内容

  1. 按要求提交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的《报价声明》。

  2. 按要求提交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的《报价明细表》。

  3.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4. 按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5. 按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条件2.1.12.1.2相关证明材料。

五、项目报价要求:

  1. 各供应商应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标准进行报价,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 报价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否则为无效报价。

  3. 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4. 供应商报价超过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 本次询价须满足3家或以上供应商提交报价;若不足三家,本次询价失败。

  6. 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7. 递交了报价文件的供应商,视为默认结果。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1. 在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满足技术(或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有效报价最低的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供应商,有效报价第二低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供应商,有效报价第三低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供应商。

  2. 当出现相同报价时,按递交报价文件的签到先后顺序,由相同报价的供应商从号码箱中随机抽取,以标注的号码数作为相同报价的供应商的排名顺序(从小到大)。

  3.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照规定签订合同或被采购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依照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七、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限价,本次询价采购失败。

八、现场勘探时间:2023415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

九、报价文件送达时间:2023417日(星期一)上午900—9:30

十、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幼儿园楼208

  十一、询价评审时间: 2023417日(星期一 )上午9:30

十二、与本项目相关的澄清、更正、成交结果等内容均在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联 系 人: 向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842

邮箱: gdcdzcgs@gdufe.edu.cn

十三、本询价文件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3412


附件1:报价声明.doc附件2:报价一览表.doc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