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外卖配送服务项目招商公告(项目编号:GCZCGSZS2022003)

发布者:资产公司发布时间:2022-06-02浏览次数:762

为了规范广州校区外卖管理,提高学校对校园秩序管理,配合防疫防控要求,提高师生便捷生活品质,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计划通过询价引入一家商家在校园内开展外卖配送服务。根据相关要求,诚邀资质符合要求、综合实力强、服务质量优的商家参与询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内容和要求

1、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师生提供外卖配送服务,包括提供线上送餐平台运营,负责餐饮业务上线及培训、配送收餐、分拣送餐和送至餐点等服务。

2)分餐点、取餐架及智能取餐柜投放选址及数量:

地点

设施和设备

校内食堂

临时分餐点

南门

双向智能取餐柜及分餐点1

东门

分餐点1

1号楼

智能取餐柜1

17-19号楼

智能取餐柜1

20-25号楼

智能取餐柜1

26号楼

智能取餐柜1

28-29号楼

智能取餐柜1

30号楼

智能取餐柜1

32号楼

智能取餐柜1

化校楼

智能取餐柜1

其他

项目运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智能取餐柜

3)本项目只确定一家商家。

2、项目内容

1)商家保证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校园相关管理办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若因商家在运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因商家人员对校园学生、教职工构成违法犯罪,因运营期间对学校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损害,或商家运营行为严重损害到学校信誉或利益,因外部监管需要或政策变化,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可单方终止本项目且不承担商家任何损失。

3)商家在运营期间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要求,配送员须持健康证和佩戴口罩上岗并每日接受体温检测,并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发现体温异常及时向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报告;校内送餐区域和配送工具应每日消毒并保持清洁;配送员须穿戴统一服装进行配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衣、工作证、健康证、安全头盔、备用雨衣等,且配送员使用配送工具须统一,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车、标识车牌、外卖箱等;商家须设立第一安全责任人,加强日常运营中员工管理和宣传,保障运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

4本项目分餐点、智能取餐柜安装地点为采购人指定位置。建设、运营及设备维护所需资金和设备管理责任由商家承担。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由商家承担,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分餐点和智能取餐柜的装修和拆除均需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且经审核,方可进行施工,项目到期后若无续约商家应复原该场地 。智能取餐柜技术标准:尺寸不小于180CM*90CM*30CM(高**),支持多人取件、超时提醒(格口变色)、开箱提醒(格口闪烁)、一键清洁模式(批量开箱,依次通风,轮流消毒)。

5)配送服务不得私自歇业、停业,如确有不可抗力因素(如极端天气、网络中断等)造成歇业、停业,向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报备后方可歇业、停业。

6)配送服务范围为校内食堂及校外餐饮店。

7)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配送车辆指定集中停放场地,商家的配送车辆非运营时间需停放在该指定场地。

8)商家负责项目日常支出,包括运营支出,系统维护支出,配送员工资以及福利用品等。

9)商家所有运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纠纷的解决、工资福利、保险工伤和住宿等均由商家负责,并要服从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监督与指导。

10)商家为项目指定经营场所及平台运营过程中的整体卫生、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爆、治安等第一责任人;

11)商家为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系统平台高级监管账号。

12)收费限额:收费标准如下:用户配送费不高于1.5/单,由点餐用户承担,特殊商品或情况协议变更;平台服务费不高于营业额的6%,商家配送费不高于1.5/单,由校内食堂或商家承担,特殊商品或情况协议变更。

13)合同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外卖配送服务需正式投入使用。

3、总体要求

1)商家必须对项目内全部服务内容报价。

2)报价为商家实付给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金额,项目在运输、安装、维护等环节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税费由商家承担。

4、其它要求

1)外卖配送设备的购置、安装、维护、运营均由商家负责,学校仅提供场地及水源、电源的接驳点,水费、电费由商家自理。显示屏除了显示操作流程外,未经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同意,不得播放任何形式内容的广告。

2)通讯网络由商家自建。

3)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提供仓储服务。

4)商家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勘察,认真审阅招商文件,凡参加招商的商家视同已经实地勘察,确认招商项目场地情况并认可一切现状,且不得以此为由在中标后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现场实地勘察时间:20226 9 日上午,勘察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889906371。因校园疫情防控要求,请所有商家在202268 日(星期三)17点前,按要求填写《临时进校报备表》(一人一表),并提供行程码、健康码截图,将电子版及扫描版发送到gdcdzcgs@gdufe.edu.cn。若商家进校人员与表中所填信息不一致,将被拒绝进入学校,由此产生后果,由商家自行承担。

二、商家资格条件

1、商家须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报价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商家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的拟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的,须附相关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或备案信息查询单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及获取招商文件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262日至20226 817时(该时段内发送报名材料至电子邮箱方有效,建议各商家设置邮件回执,及时了解邮件发送情况)。

2、疫情防控原因,本项目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商家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将加盖商家公章的报名资料(包括: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按要求填写的《投标单位人员临时进校报备表(一人一表)》(见附件)和《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商报名登记表》的扫描件,其中《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商报名登记表》WORD版和《投标单位人员临时进校报备表(一人一表)》EXCEL版需同时提供),并以“报名单位名称GCZCGSZS2022003(广州校区外卖配送服务项目)招商报名材料”为邮件主题,发送至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电子邮箱:gdcdzcgs@gdufe.edu.cn。本次报名不收费。请各单位在本项目招商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或word格式)。报名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20-84096842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610日(星期五)上午9:3010:00

2、地点:广州校区(海珠区仑头路21号) 幼儿园208

3、联系人:向老师;电话:02084096842

五、报价唱价时间

2022610日(星期五)上午10:00

六、报价需提交的报价资料

1、本公告第二条要求提供的商家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声明》(格式见附件1)。

3、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

七、报价要求

1、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报价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2、报价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

3、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招商公告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4、管理费低于13000/月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不论询价结果如何,商家应承担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6、商家应确保在递交报价资料时,资料应密封完好。采购人拒收没有密封完好的报价资料。

7、递交了报价文件但不参加唱价的商家,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八、确定商家原则

1.在满足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按照最高报价确定商家,报价人未能实质响应本公告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为无效报价。

2.当出现相同报价时,报价相同的商家按递交报价文件的先后顺序,从号码箱中随机抽取一个乒乓球,以乒乓球上标注的号码数作为相同报价人的排名顺序(从小到大)。

3.如果有效报价少于3家时,本次询价失败,需重新组织询价。

九、商家职责

1、商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合同约定合法经营,严禁在校内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

2、商家不得转租、分租承包资格。

十、履约保证金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商家应向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交纳3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用于赔偿因商家原因造成学校的损失(含欠缴水、电费等情况)或因商家违约而支付给学校的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学校的损失,商家须追加赔偿金,以足额赔偿学校、受害人的损失。发生赔偿后,商家须于10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3、若协议期内商家已完全履行协议,协议终止时,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额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十、费用收取

1、管理费报价不低于13000/月,最终报价作为双方合作协议价,每年按10个月收取管理费(2月、8月不收取管理费)。

2、水、电等费用按学校同类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3、相关费用收取方式:商家按协议支付相关费用直至协议终止,管理费按季度缴纳,必须在每年25811月的10日前将本季度的管理费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441164670013001558410,单位名称: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其它费用的收取时间及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要求及说明

1、项目承包期为4年。

2、商家工作人员必须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审核、备案,并到学校保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持有效证件进出校门。

3、商家必须接受学校主管部门监督,主动配合学校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4、协议终止后,商家必须在终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撤走属于商家投资建设或者购置的可搬动设备,清理场所将经营场地归还学校。经营场地内水、电管道,消防设施及装修等室内外附属设施全部属学校所有,商家不得擅自拆除。

5、商家不得擅自占道经营或者开展宣传咨询等业务活动,不能搭建凉棚、粘贴广告等。

十二、本询价公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262


附件1:招商材料模板.docx

附件2:招商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临时进校报备表——(一人一表).xls